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要求,商务部近日下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的通知》(商办秩函[2011]909号),于2011年8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同一品牌连锁企业等发卡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重点发卡企业。这些企业是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主力军,对所有发卡企业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因此成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重点。《通知》要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建立重点发卡企业目录,并对重点发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发卡企业对实名登记制度、限额发行制度和非现金购卡制度的落实情况。此外,《通知》还要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对重点发卡企业在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有效期设置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
《通知》强调,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专项检查前要向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充分宣讲政策,介绍相关情况,以此消除发卡企业的顾虑。同时,要利用媒体对此次检查的背景、目的及内容进行全面宣传,并公布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及其他投诉举报渠道,以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
《通知》规定,在商务主管部门检查前,发卡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以使企业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业务调整和纠正,尽量减少专项检查对企业发卡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